人事行政主管
工作职责:
1、行政管理规定的制定及监督实施;
2、日常行政事务的安排与处理,负责各职能部门间或与各下属单位的协调;
3、行政秩序、卫生秩序、办公环境的管理与监督;
4、固定资产管理及日常行政物品的采购及费用控制;
5、负责项目公司上级决策和决定事项的催办查办工作,督促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对上级的指示、公司有关重要会议决定和重要文件的执行情况;
6、负责公司对外单位行政事务;
7、负责公司员工招聘流程,执行公司制定的招聘计划;
8、负责公司劳动关系的处理及培训相关工作;
9、完成上级交办其它工作任务。
任职要求:
1、大专及以上学历, 3年以上大型房地产企业行政工作经验;
2、具备良好的文学素质,能够起草重大计划、总结,为大型会议撰稿;
3、熟悉澳门当地相关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;
4、对企业行政管理模式有系统的了解和实践经验,对行政管理各模块均有较深入的认识;
5、良好的服务意识,细心负责,吃苦耐劳,工作积极主动,稳定性高,能接受加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