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動品牌店長或副店長一名
主要職責:
負責貨品銷售從而達至公司訂下的銷售目標、陳列、倉存整理、收銀、盤點及日常店務工作
店舖經理職位要求:
3年或以上銷售時尚服裝經驗,當中最少1年店舖管理經驗
能夠將公司期望和信息傳達給您的團隊
能夠優先考慮和提前計劃高效的工作流程,人員安排和開發
能夠評估和提高自己和團隊的績效以達到目標和成果
領導才能、良好溝通技巧及主動積極的態度
*如經驗不足者可考慮為Assistant Store Manager
工作地點 : 巴黎人
6日例假, 10日法定假, 10日有薪年假
底薪: MOP20000 + 津貼 + 獎金 + 佣金 = MOP25000(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