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務內容:
1. 負責監督各工程項目在安裝的安全守則下施工,減少工業意外並跟進及改善施工各單位的安全標準。
2. 調查意外及危險事故的成因,處理工人意外賠償個案。
職位要求:
1. 具有5年或以上相關工作經驗,熟悉工程安全流程。少於5年相關工作經驗者可申請為助理安全主任。
2. 持有澳門安全督導員牌照,具有工業安全相關證書。
3. 持有效建築業職安卡。
4. 持有由勞工局或澳門大學舉辦的相關安全督導員證書。
如有興趣者,請將個人履歷表及要求待遇電郵至career.mo@atal.com 或致電62204001查詢。